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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同址分户是否可行?

更新时间:2014-12-01 浏览量:10856

答:公民有申请分户的,根据申报,户籍民警核实其属于一家分居多处不在一起生活的,经所长批准应给予办理分别立户手续。因此,你们可以办理分户,但必须有一户迁出现户址。一、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原《户口簿》;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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