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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持有人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名字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4-11-28 浏览量:9237 信息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

答:持照人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申请时需提交申请表及与变更加注相应的证明材料、护照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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