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广州市因护照遗失等办理护照报失手续
第一步: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报案
外国人因遗失或被盗抢护照的,须首先前往案发地所属派出所办理报案手续,取得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
第二步: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报失护照手续
一、携带资料
1、复印派出所《受理报警回执》(核对原件);
2、填写完整的《报告表》(可用中或英文填写)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2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4、提交身份证明(护照、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5、须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6、持外国人居留许可的,还须提供其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7、提交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收费标准
免费
三、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护照(证件)报失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护照报失证明》有效期为30天。外国人必须从报失之日起30天内,持《护照报失证明》到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申领到出境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妥签证或居留许可手续,交回《护照报失证明》。
凡超过30天(不含30天)仍未申领到新护照并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者属在华非法居留,将要受到中国公安机关的处罚。
第三步:到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出境证件
第四步: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手续
外国人领取新护照后,为保证其能够在华合法居留和顺利离境,须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手续。
一、所需材料
根据相应申请类别,参照外国人签证及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须知。
二、收费标准
详见签证收费标准及居留许可收费标准
三、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