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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 社保卡 >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换卡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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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换卡服务指引

一、服务对象

个人

二、办事条件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人员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办理换卡手续:

1.社保(市民)卡人为损坏(卡体存在划痕、压痕、折痕、打孔、断裂、污渍、覆膜翘起,芯片出现锈蚀、脱落情况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

2.社保(市民)卡有效期满;

3.姓名、身份照明、性别信息变更;

4.卡面相片信息变更。

三、携带资料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办事程序

1.社保(市民)卡人为损坏(卡体存在划痕、压痕、折痕、打孔、断裂、污渍、覆膜翘起,芯片出现锈蚀、脱落情况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持卡人可持该损坏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银行代理服务网点或社保(市民)卡各区(县级市)服务分中心办理换卡手续,并按照每卡20远缴纳工本费

2.社保(市民)卡有效期满可凭原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银行代理服务网点或社保(市民)卡各区(县级市)服务分中心办理换卡手续,并按照每卡20元缴纳工本费。

3.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信息变更,凭原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局的个人资料变更证明(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还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局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复印件)、金融服务银行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证明及复印件,到指定银行代理服务网点或社保(市民)卡各区(县级市)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4.卡面相片信息变更,凭原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市民)卡电子相片采集相馆拍照回执,到社保(市民)卡各区(县级市)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五、受理部门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六、受理地点

指定银行代理服务网点或社保(市民)卡各区(县级市)服务分中心(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或访问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站http://card.gz.gov.cn“联系我们”模块查询)

七、联系方式

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

八、受理时间

以各服务网点公布具体服务时间为准

九、办理期限

办理换卡手续7天后领卡

十、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补换领社会保障卡和自学考试准考证收取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涵[2011]466号)要求,自2012年11月1日起,对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或换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市民手续工本费每证(卡)¥20元。

十一、备注

1.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因基本身份信息变更办理换卡手续,还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复印件。

2.社会保障(市民)卡距发卡日期未满1年(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须尚未激活金融帐户),若因非人为损坏原因造成卡不能使用的,由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免费更换;其他换卡业务的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3.委托他人代办挂失、补卡手续,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办理

4.办理换卡期间,卡内资金处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办理手续遵照相关业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我要纠错 信息来源: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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